发布时间:2024-07-22
《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表彰省(中)直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指出,本次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省(中)直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鲜明昭示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表明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信心和决心,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责任和担当,集中展示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