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0
习近平同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三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强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全面依法治国是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要抓住“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确保全面依法治国这场深刻社会革命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革命性飞跃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基础是强化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引导全社会信仰法治,相信法律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自觉。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自觉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增强依法执政的本领。
全面依法治国是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
全面依法治国既要积极作为、加快推进,又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发展水平,不能脱离法治自身发展完善的基本规律。一定要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高度把握好方向、掌握好进度、防范好风险,确保我们朝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稳步前进。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历史眼光、强化理论思维、增强大局观念、丰富知识素养、坚持问题导向,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密切关注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短板和不足、困难和挑战,进一步认真思考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涉及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以更加自觉和自信的姿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努力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转自:《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20日 07 版)